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拖移无号牌两轮电动车
为持续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,7月10日,洛阳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城管部门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。对未按规定悬挂号牌、未按规定停放的三、四轮电动车及无号牌两轮电动车进行拖移。对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、逆向行驶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、劝导。在整治行动中,劝导未戴头盔35人次,10辆无牌电动车被拖移。
拖移无号牌两轮电动车
礼让行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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劝导未戴头盔
签承诺书
劝导未戴头盔
(洛报融媒·洛阳网记者 李卫超 通讯员 姜东 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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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7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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